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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规范医疗检查检验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现就进一步做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4〕34号)明确要求互认的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97项)与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共100项)。
二、公示机构
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三、公示方式
1.严格按照统一模板、统一内容制作宣传盾牌(规格:1.2米*1.8米,白底黑字),在门(急)诊大厅等显眼位置向群众长期公开。
2.通过医院官网、电子显示屏、桌面卡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11月29下班前,全面将公示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引导就医群众合理、科学认识结果互认,提升患者对诊疗活动的配合度。
附件下载: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公示模板.doc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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